湖北省直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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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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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后报销比例85%-90%(具体比例视地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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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11种特殊疾病,在职职工报销89%、退休91.2%,居民医保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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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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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一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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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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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5.5万元:在职职工85%、退休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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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万元至15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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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三级医院95%、一级医院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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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35万元、退休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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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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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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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后报销比例不低于50%,具体额度根据地区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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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报销比例与职工医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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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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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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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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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1.5万元: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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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至3万元:在职人员65%、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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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至4万元: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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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职工支付5%、退休人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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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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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门诊药品报销比例50%-90%,具体视药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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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社区医院(一级)报销比例最高(在职85%、退休90%),大型医院比例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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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救助 :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0%
以上比例及标准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参保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