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分档
根据2024年湖北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全省实行分档政策,具体如下:
一、缴费基数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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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武汉市和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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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标准:74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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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上限:224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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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下限:44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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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黄石市、十堰市等7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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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标准:69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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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上限:208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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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下限:40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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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荆州、鄂州等9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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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标准:68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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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上限:204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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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下限:40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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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与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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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生效时间 :2024年12月2日,湖北省人社厅、医保局及税务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相关标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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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原则 :若单位申报基数低于当地最低缴费标准(如武汉下限4494元),将按最低标准核定。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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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其他险种比例根据单位类型不同(如私企12%、外资企业20%、省属单位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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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未纳入分档的城市(如仙桃、潜江等)可能按原标准执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
以上信息综合自湖北省官方发布的权威文件,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