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元
根据2024-2025年上海医保政策,门诊报销起付标准如下:
一、门诊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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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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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每年累计50元,即年累计医疗费用超过50元时开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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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70%,二级60%,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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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 起付标准为每年累计100元,年累计费用超过100元时开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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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
- 起付标准为每年累计1500元,年累计费用超过1500元时开始报销。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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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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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后,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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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三级医院就诊2000元,报销金额 = (2000-1500)×50% = 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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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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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重残人员、中小学生及婴幼儿起付线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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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根据工龄享受不同比例报销(工龄≥30年90%,15-30年85%,不足15年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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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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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医保年度起付标准暂不调整,仍按2023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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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3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标准,具体待遇以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