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陕西省慢性病申报及报销流程如下:
一、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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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
需通过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或复审认定,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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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专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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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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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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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迁延不愈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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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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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需提供手术住院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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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5种病种可无住院资料申请,需提供近3年门诊病历、检查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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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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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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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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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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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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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2种及以上慢性病每年增加200元起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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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门诊费用超过起付线后,医保基金按70%报销,个人自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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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 每人每年累计报销限额为3000元。
三、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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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文件 :门诊票据报销联、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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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异地就医需提供异地结算失败证明。
四、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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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参保单位收集材料后统一报送至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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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
部分病种(如异地就医)需个人提交材料。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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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限制 :每人最多申报3种慢性病,需定期复审(如甲状腺功能异常等13种病种需每年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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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2024年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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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未开通异地结算的异地门诊费用可纳入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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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限额 :年度报销金额不得超过本人审批病种的最高限额。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4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参保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