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缴费凭证》《接收函》等
河南省社保转移到异地的手续可分为以下步骤和所需材料,综合整理如下:
一、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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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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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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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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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凭证
- 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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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申请表
-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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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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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证明(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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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手册或人事档案(需确认参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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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男性50周岁/女性40周岁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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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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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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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上述材料至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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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后,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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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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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接收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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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完成后,将转移信息反馈给新参保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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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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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转移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人账户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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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办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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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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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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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转移参保缴费信息,不转移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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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新参保地提前确认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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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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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原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跨省时一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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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重复缴费,需先办理转入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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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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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50周岁及以上、女性4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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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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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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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流程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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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节假日或系统延迟,以实际办理时间为准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官网或政务平台(如“掌上12333”APP)查询具体办理渠道,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