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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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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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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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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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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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包括药费、辅助检查费、手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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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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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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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可报销费用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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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可报销费用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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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级可报销费用的25%。
- 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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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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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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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菏泽市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规则,具体报销情况可能会因个人所选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治疗项目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