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5号
根据山东省社保缴费相关规定,社保缴费时间主要分为以下要点:
一、缴费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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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缴费期限
用人单位需在每月 10号前 完成社保缴费申报,核定当月应缴数据后,于 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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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缴纳时间
经审核通过后,社保费用通常在 次月15号前 由单位存入代扣银行账户。
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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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截止时间
若单位在10号前未完成申报,需在 次月15号前补缴 ,否则可能影响次月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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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款时间
社保费用一般于次月 20-25号之间 从代扣银行账户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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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缴费标准调整
山东社保缴费标准每年6月30日更新,7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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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变动处理
增员需在当月办理《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表》,减员需提供解除合同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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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计算
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低于全省平均工资60%或高于300%的,分别按60%或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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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后果
逾期未缴或未足额缴纳,需补缴欠费并加收利息,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建议用人单位定期核对缴费数据,避免因操作延迟影响员工待遇。若需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