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二次报销政策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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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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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不低于50%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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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不低于60%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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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居民医保起付线为1万元,新农合起付线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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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限额
- 个人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0万元,自2015年起统一按医疗费用额度进行补偿,不再区分20类重大疾病。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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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结算
- 在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费用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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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
- 不具备即时结算的医疗机构出院后,需将补偿材料报送指定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办理。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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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住院
- 异地住院费用若已联网结算,二次报销金额将自动累积计算;若需现金报销,报销金额与医疗费用一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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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差异
- 职工医保起付线为1.6万元,补偿标准略有不同(如1.6万-5万元部分60%,5万-10万元部分80%等)。
四、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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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升 :部分城市(如济南)将10万元以上部分的报销比例提高至80%-90%,且取消40万元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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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优化 :实现门诊慢性病费用与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符合条件的费用自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符合条件并了解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