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广西社保卡在广东可以使用,具体说明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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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
广西与广东已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机制,广西参保人员可在广东指定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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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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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广西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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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医疗机构需纳入两地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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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通过医保目录内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先行垫付,后续凭票据回广西报销。
二、其他社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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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办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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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可异地申领、激活、补领、换领、挂失,不受地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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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社保卡可通过全国统一平台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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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通办范围
- 广东与广西均属于13个实现社保服务“跨省通办”的省份之一,支持异地转移接续、居住登记、公积金转移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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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提前备案或医疗机构不支持直接结算,需先自费就医,再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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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在广东长期居住,建议办理社保迁移手续。
广西社保卡在广东具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其他社保服务也可跨省办理,但需注意备案和就医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