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内补发
关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丢失后的补办流程和注意事项,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补办时间要求
根据《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丢失或损毁的,应当在 15日内 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二、补办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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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加盖公章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补办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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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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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补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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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向原发证机关(如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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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审批 :原发证机关审核通过后,报设区的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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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证件 :审批通过后,原发证机关将补发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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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补办流程通常需 1个工作日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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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委托他人办理,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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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证件处理 :需交回原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由原发证机关统一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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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变更 :场址或经营范围变更需重新申请。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网或电话确认最新流程,以确保材料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