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
社保经办机构的负责部门需根据具体层级和职能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中央层面
由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二、地方层面
- 主要负责机构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事务。
-
具体实施可能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或其他相关部门承担。
- 机构性质
-
社保经办机构属于 政府行政部门 ,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
-
部分地区可能以 事业单位 形式存在,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主要职责
- 核心职能
-
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和个人参保登记)
-
社会保险费核定与征收
-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养老金、医疗保险报销等)
-
个人账户管理
- 辅助职能
-
反欺诈政策制定与执行
-
社会保险稽核(欠缴单位催缴)
-
服务协议管理(与医疗机构、金融机构等)
四、与其他部门的协作
-
人社部门 :在社会保险政策制定、重大决策及监督中发挥主导作用
-
财政部门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拨付及监管
-
审计机关 :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
工会 :维护职工社保权益,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监督
五、特殊情况说明
- 若用人单位拒绝补缴社保,社保经办机构可依法进行稽核和催缴,但无权直接强制参保登记。
社保经办机构的负责部门主要是县级以上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名称可能因地区而异,但均属于政府体系内履行社会保险管理职能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