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甘肃省定西市生育保险政策,生产津贴的领取要求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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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育前最后一个月保持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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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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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早产 :妊娠7个月(含)以上顺产或不足7个月早产,享受90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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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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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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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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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7个月:50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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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下:30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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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足3个月:1个月产假及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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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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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职工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text{计发基数} = \frac{\text{上年度单位月均缴费额}}{30}$$
其中包含年终奖、津贴、奖金等全部收入,但不得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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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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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500-2000元/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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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1000-2000元/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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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1胎增加1000-2000元/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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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 :500-1000元/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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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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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调整
若职工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按产假工资发放,生育津贴作为差额补给;若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差额由企业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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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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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户籍 :需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社保期间生育,可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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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 :符合条件可安排再生育一胎,生育津贴标准同城镇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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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规定及定西市实际执行标准,确保符合条件职工依法享受生育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