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保险报销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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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长要求
参保人员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 12个月 ,且生育前一个月仍在缴费状态,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注:若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则需重新连续缴纳12个月才能恢复报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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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行为合规性
生育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和中山市的计划生育政策,违反政策生育的情况无法享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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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限制
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结束后 3年内 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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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已累计缴纳满1年社保,即使本人缴费未满1年,也可申请报销生育费用,但无法享受女性特有的4个月工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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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因吊销营业执照、解散等客观原因未按时发放生育假工资,参保人可在生育结束后3年内申领津贴。
补充材料
申领时需提供《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结婚证、生育证明等材料。
以上信息综合了中山市最新政策规定,确保符合条件即可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