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检测常规九项指标是评价水质状况的关键参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理指标
-
pH值
衡量水质酸碱度,正常范围为6.5-8.5。pH值过高或过低都会影响水的化学稳定性和生物活性。
-
浊度
反映水体浑浊程度,以NTU(散射浊度单位)表示。标准限值为1NTU(技术条件受限时3NTU),值越低说明水质越清澈。
-
溶解氧(DO)
表示水中溶解氧含量,是评估水体自净能力的重要指标。正常值需满足水生生物生存需求,通常要求DO≥4mg/L。
-
色度
以视觉感知表示,标准限值为≤15度(铂钴比色法)。色度超标可能提示水体受有机物或金属离子污染。
-
臭和味
通过嗅觉和味觉判断,正常饮用水无异臭异味。异常气味(如腐臭味、氯味)可能指示污染源。
-
肉眼可见物
指水中悬浮的颗粒物(如泥沙、藻类)。标准要求无肉眼可见物,否则需进一步检测处理。
二、化学指标
-
氨氮(NH₃-N)
测量水体中氮元素含量,过高易导致富营养化。生活饮用水标准限值为0.15mg/L(总氮)。
-
化学需氧量(COD)
反映水中有机污染物含量,单位为mg/L。高COD值说明污染严重,通常需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理。
-
总磷(TP)
衡量水体中磷元素含量,与氮共同作用可能引发富营养化。标准限值为0.1mg/L(总磷)。
-
总氮(TN)
包括氨氮在内的总氮含量,标准限值为0.15mg/L。
-
余氯
氯消毒后残留量,需保证≥0.5mg/L以杀灭病原微生物,同时避免氯味超标。
三、微生物指标
-
总大肠菌群(TC)
粪便污染指标,标准限值为≤3/100mL。检测可判断水源是否受粪便污染。
其他补充说明
-
重金属 (如铅、汞、镉):检测浓度需低于国家标准(如0.05mg/L),长期超标危害健康。
-
放射性指标 :部分特殊水体需检测总放射性及β放射性,确保无核污染。
以上指标综合反映水质的物理、化学及生物安全性,是水质监测与评估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