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使用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主要监管部门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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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燃气管理部门)
负责燃气经营许可、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监督检查,以及燃气设施的规划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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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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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液化石油气瓶产品质量监督,实施气瓶充装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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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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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门
对液化石油气生产过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事故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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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
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监督,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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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非法经营、储存、充装等行为的排查治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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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门
监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确保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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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门
督促餐饮单位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措施。
二、其他相关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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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部门 :负责气瓶及燃气器具的质量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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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部门 :监管危险货物运输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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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应急管理局 :具体执行地方层面的安全监管职责。
三、监管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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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执法 :针对非法充装、储存、运输等跨领域问题,需住建、应急、消防等部门联合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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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与追溯 :通过信息化手段(如二维码、电子标签)实现气瓶全流程追溯,提升监管效率。
四、用户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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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渠道 :若发现质量问题,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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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对非法行为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液化气使用监管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机制,需各环节紧密配合以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