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抚顺市医疗保险政策,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起付线标准
-
乡镇及社区医院:50元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
-
-
分段报销比例
-
10000元至30000元 :统筹基金支付85%
-
3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统筹基金支付90%
-
-
特殊群体政策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起付线降至6000元,补偿比例达70%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
门诊统筹
- 统筹支付比例50%,年最高支付限额600元
-
慢性特殊病门诊
- 根据病种享受不同比例报销(具体比例需参考当地文件)
三、转院报销比例
-
转出地政策
-
转往省内定点医疗机构:老年/成年居民45%,未成年/在校学生50%
-
转往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老年/成年居民40%,未成年/在校学生45%
-
未转诊直接就医:全部类别支付30%
-
-
急诊特殊情况
- 突发急症可按转诊比例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
最高支付限额 :居民医保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补偿比例最高达70%
-
生育保障 :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报销,剖宫产2000元,自然分娩50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年抚顺市医保局发布的文件及调整内容,具体执行以当年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