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福建省异地就医医保使用规则如下:
一、省内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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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除三明、南平等少数城市外,全省其他地区均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即可直接刷卡就医。
- 跨省异地就医必须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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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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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闽政通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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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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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医疗费用由就医地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自费部分由参保人医保卡内余额支付。
二、跨省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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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全省所有跨省异地就医均需办理备案手续,未备案将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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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同样支持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闽政通等)或线下办理。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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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抢救 :因工作、旅游等突发情况就医的,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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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替代 :自2012年1月1日起,全省逐步停用异地就医卡,持社会保障卡可替代。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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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就医前建议通过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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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办理异地安置登记或备案,可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拨打当地医保热线(如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