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中毒不具有传染性,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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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无传染性
对乙酰氨基酚中毒属于非感染性疾病,不存在传染源,因此不会通过任何途径传染给他人。 -
中毒机制与传染性无关
该中毒的本质是药物过量导致的代谢产物损伤肝细胞或肾脏,其机制与病原体感染无关,故不存在人际传播的可能性。 -
跨物种情况
即使因误用药物导致动物(如猫)中毒,也不会传染给人类,反之亦然。 -
剂量依赖性毒性
需注意的是,成人单次口服超过7.5g即可引发肝毒性,但这属于药物过量反应,与传染性无关。
对乙酰氨基酚中毒属于个体药物过量引发的毒性反应,无任何传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