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生育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非职工)
-
门诊待遇
-
在选定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80%比例支付;
-
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50%比例支付;
-
未经转诊直接到其他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40%比例支付。
-
-
住院待遇
-
顺产:报销限额2000元/次;
-
剖宫产(难产):报销限额3000元/次;
-
流产/引产:流产500元/次,引产1000元/次;
-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500元报销限额。
-
二、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
-
正常生产
-
报销标准不超过上年全省女职工正常生产医疗费人均支出额的80%(2024年为4640元);
-
难产/剖腹产:不超过6250元/次。
-
-
产前检查
- 限额报销500元/孕次。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比例依据 :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个人缴费基数计算,具体以实际政策为准;
-
报销流程 :需在分娩/流产等事件发生后1年内申请,提供医疗费用发票、生育证明等材料;
-
特殊情况 :急诊、异地就医等特殊情形可申请报销,但需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广州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