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龙岩市领取生育津贴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领取主体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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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主体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主导申报,单位需在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履行申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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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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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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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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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或手术时单位正常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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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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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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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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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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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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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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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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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提供社保登记证、申报汇总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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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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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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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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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闽政通”APP → 进入“医保服务” → 选择“生育津贴申领”功能,上传材料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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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或单位官网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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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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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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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现场初审材料,材料齐全后出具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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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核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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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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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期间可能需调查核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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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津贴将发放至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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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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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规定假期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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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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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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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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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 通常在申请后15-2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单位账户,单位需在15个工作日内转付给职工。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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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材料不齐全,需在15个工作日内补齐后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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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群体(如跨市参保)需额外确认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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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医保待遇独立,可同时申领其他生育相关补贴(如二孩/三孩专项补贴)。
如需查询进度,可通过福建政务服务网或“闽政通”APP输入个人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