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四川内江的生育津贴发放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如下:
一、发放形式
生育津贴 不按月发放 ,而是以 一次性发放 的方式支付。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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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标准,可能高于或低于职工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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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金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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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本人工资低于计发基数,则按实际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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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本人工资高于计发基数,则按计发基数发放(法律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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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放时间
通常在 产假结束后的次月 开始发放,具体以用人单位实际操作为准。
三、法律依据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四川省生育保险办法》,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法定权益,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其工资标准。
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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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在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其他形式的工资(如病假工资、奖金等),生育津贴将与之合并计算,避免重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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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可能无法享受生育津贴,需依法维权。
建议职工生育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