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来宾市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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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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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存在超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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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且职工在生育期间处于在职状态,累计缴费满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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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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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具有来宾市城镇户籍,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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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需在参保期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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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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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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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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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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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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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登记证、再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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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 部分情况下需提供银行账户、生育津贴申报表。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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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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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或实施手术次月起5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材料向市医保中心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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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结婚证、出院小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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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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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审核材料合规性,通过后生育津贴由医保基金直接支付至职工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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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参保,津贴由单位按政策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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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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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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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需在生育后180天内完成,超过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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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流程支持线上办理,可通过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确认账户信息后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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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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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生育同样适用,需提供流产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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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可额外享受津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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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渠道
如需线下办理,可联系市医保中心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若需线上办理,登录广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