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甘肃省医疗保障政策调整,报销比例和范围有以下变化: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门诊医疗报销
-
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约5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5%);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仍可全额报销。
-
-
住院医疗报销
-
起付标准:一级1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
-
报销比例:一级90%、二级80%、三级60%;
-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
-
大病医疗报销
-
起付线5000元,超过部分分段报销:
-
0-1万元(含):50%;
-
1-2万元(含):55%;
-
2-5万元(含):60%;
-
5万元以上:65%。
-
-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门诊慢性病保障
- 覆盖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具体病种及报销比例需参考医保目录。
-
异地就医报销
-
报销比例分档:3000-5000元88%、5000-10000元90%、10000元以上92%;
-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个人账户医疗费可定期划拨。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封顶线 :门诊统筹年度封顶线3万元,住院统筹线3万元;
-
特殊疾病 :如肾衰竭透析治疗报销65%、苯丙酮尿症治疗限额内报销70%等;
-
连续参保奖励 :兰州市连续参保两年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累计最高5%。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调整内容,具体细则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