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社保政策,社保退保需满足特定条件且流程严格,具体规定如下:
一、社保退保的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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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且丧失国籍
参保人员需办理出国定居手续且户籍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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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或退休未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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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身故且户籍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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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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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或缴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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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且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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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未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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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 缴费期间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未参保等。
二、退保流程(以个人身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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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缴费凭证等材料至合肥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窗口办理终止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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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账户处理
经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将核定的个人账户金额纳入次月支付计划,并打印《职工退休养老金审核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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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方式
个人账户资金将退还至指定银行账户(如徽商银行卡),单位缴费部分无法退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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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 :社保断缴期间不享受待遇,且需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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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 :个人无法直接退还单位缴费部分,退休后按统筹基金计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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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 :离职后若到新单位就业,可办理社保转移,无需退保。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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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多缴部分 :若因企业缴费基数错误导致多缴,可通过地税部门申请调整缴费基数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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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社保补贴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补贴,具体标准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建议办理前咨询合肥市社保经办机构(如政务区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确认最新政策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