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清远市生育津贴申领指南,申请生育津贴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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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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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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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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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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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登记本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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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产、引产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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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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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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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已报销需提供报销后的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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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信息
- 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工行、农行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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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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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缴费证明 (部分地区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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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 (包含职工信息、产假起止日期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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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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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需在有效期内,出生医学证明信息需与身份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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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票据需与生育证明、出院小结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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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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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后次月1日至5月内由女职工或男配偶单位申报,需提交上述材料至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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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材料可线上提交,具体以当地社保平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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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2025年清远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简化了中间环节,但材料审核仍需确保真实性。
若材料不齐全,建议提前联系当地社保部门咨询补正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