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0%。
- 规定病种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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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病种门诊: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6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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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参照住院统筹比例,不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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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市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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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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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起付费用为800元,报销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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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再支付起付费用,报销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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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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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8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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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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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7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0%。
- 大病保险 :
- 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60%;5-10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65%;10-20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75%;2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