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东肇庆生育津贴的相关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主体和流程如下:
一、申领主体
生育津贴由 用人单位 负责申请和垫付,职工本人无需主动申请。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拨付。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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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资格
需参加职工基本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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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资格
职工需依法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三、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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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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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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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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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 若生育服务手册或出生医学证明缺失,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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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申报
携带上述材料向当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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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拨付
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合规性及职工资格后,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由单位先行垫付给职工。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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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垫付 :若用人单位因吊销营业执照、关闭等原因未垫付,职工可在产假或手术结束次日起3年内,直接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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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问题 :生育医疗费用无法直接结算的,职工需先自费,但同样适用3年申请期限。
六、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执行,明确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肇庆生育保险政策文件,确保与最新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