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
合肥市职工医保 包含 生育险。自2024年4月起,合肥市职工医保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生育保险的缴费由单位承担,个人无需缴费。合并实施后,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也被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无需增加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
具体报销流程和条件如下:
- 本地定点医院生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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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定点医院医保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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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将于出院结账后的下一个月30号开始逐月发放至金融社保卡中。
- 异地医院生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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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合肥市医保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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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由参保对象先行垫付,出院后4个月内携带申报材料到合肥市医保中心申报。
- 生育津贴的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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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即在国家医保制度下缴纳了相应的医疗保险费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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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必须是符合国家医保目录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包括药品、治疗项目、检查项目、手术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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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必须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消费。
- 享受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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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6个月后生育的(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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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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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后生育的。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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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及时足额参保,以确保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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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应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消费,并妥善保存相关单据以便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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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了解并确认自己的缴费情况,确保能够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