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东省湛江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对象及条件如下:
一、申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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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单位参保的在职职工,符合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条件的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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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个体,满足参保条件后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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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残退休人员
已办理退休手续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可申领。
注意 :其他6类人员(如失业人员、离异未再婚人员等)仅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无法申领生育津贴。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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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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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需满足生育或手术时生育保险处于参保状态,且单位已按原工资标准垫付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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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自2023年1月1日后生育的不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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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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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需在分娩、终止妊娠或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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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垫付,职工可在假期结束后3年内直接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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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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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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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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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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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说明或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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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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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凭证(门诊/住院病历、费用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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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若在国外或港澳台生育,需额外提供医疗费用明细及计生政策证明。
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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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由用人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并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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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领
职工或家属可向参保地医保中心提交材料,部分地区支持线上办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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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县市可能存在具体操作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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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
以上信息综合自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