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问题,您可能是在询问如何申请南宁市的医疗救助。南宁市的医疗救助申请流程和相关部门如下:
申请条件
医疗救助的申请对象包括: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 特困人员、孤儿
-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的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
- 经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困难群众
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医疗救助时,需要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
- 本人身份证原件
- 家庭户口本原件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凭证、医疗费用结算单等。
申请、审批流程
- 即时结算:享受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到已实现医疗救助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无需办理审批手续,由县(区)级民政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管理系统确认后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给予医疗救助。
- 非即时结算:未能即时结算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及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需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 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提交申请材料
- 按发票产生日期当天执行的医疗救助政策比例和限额进行救助
办理地点
您可以前往以下地点办理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
-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本部
-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兴宁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兴宁管理部
-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西乡塘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
-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良庆管理部
-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青秀管理部
-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邕宁管理部
-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江南管理部
-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
咨询方式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更多信息:
- 微信搜索关注南宁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医保”获取南宁医保查询、报销、缴费等指南
- 电话咨询技术支持:0771-5713443(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问题)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