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的生育保险政策,生育保险的报销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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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主体限制
生育保险的报销必须由 女方 的用人单位进行,男方无法直接使用女方的生育保险报销生育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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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方已就业且单位缴纳生育保险,则所有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女方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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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方未就业,则由男方单位按程序报销医疗费用,但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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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生育保险的适用情形
男方的生育保险仅能报销其自身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如输精管结扎术、复通手术等), 不能用于女方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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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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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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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配偶(如女方)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需由男方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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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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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生育险时,生育相关费用及津贴由女方单位承担,男方生育险无报销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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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生育险仅限自身手术费用报销,与女方生育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