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商丘市生育津贴政策,申请时间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请时间
生育津贴需在 分娩后60天至180天 内申请办理。若超过此时间范围,需延长至分娩后1年内申领。
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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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0个月 ,且生育或手术时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若缴费中断或不足10个月,无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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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和河南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违规生育将无法享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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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社保卡、准生证/出生证、住院发票、出院小结、单位证明等材料。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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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结算
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或手术结算时,系统将自动上传生育信息至医保经办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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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在次月(即分娩后第二个月)开始申领津贴,最迟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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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无需职工主动申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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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信息不完整或错误,将影响津贴拨付,需及时联系医保部门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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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错过申请时间,可咨询单位或医保部门了解延期申报流程(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
以上信息综合了商丘市最新政策及医保部门通知,确保与2025年执行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