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省生育政策新规定主要涉及产假天数、生育津贴计算及生育服务保障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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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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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奖励产假
符合《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子女的,女方在基础产假基础上奖励延长60天,总产假为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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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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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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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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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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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
月平均工资计算 :
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除以在职职工人数确定,若单位无上年度数据则用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生育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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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
改革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夫妻可自主选择在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无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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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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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用人单位工资基数挂钩,职工可选择领取津贴或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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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实行联网结算,超过限额部分可用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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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过渡
对2024年1月1日前已生育的家庭,继续享受原有生育奖励政策,但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相关优惠。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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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权益 :符合条件生育的家庭,男方可享受15天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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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生育补贴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全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