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东滨州的相关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如下:
一、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 按月发放 ,与职工工资同步发放至工资卡,直至产假结束。具体流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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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垫付 :津贴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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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结算 :待生育相关材料提交完毕并审核通过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拨付至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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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调整 :扣除已发放的产假工资后,将差额返还给职工。
二、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除以30天再乘以实际产假天数计算。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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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98天产假对应津贴为
上年度月均工资 / 30 * 98
天; -
难产或多胞胎 :每增加15天产假,津贴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胎增加15天。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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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工资的关系 :津贴可能高于或低于职工本人工资,均按实际金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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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处理 :若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相关费用由单位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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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滨州市明确将产前检查费、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和围产保健补贴(700元)纳入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滨州生育津贴以月度为单位发放,确保职工产假期间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