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东枣庄生育保险政策,生产津贴的申领对象及条件如下:
一、申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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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职工 :需参加枣庄职工生育保险且缴费满1年,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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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配偶 :职工未就业时,其配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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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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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或分娩后连续缴纳满12个月(含分娩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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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需从连续缴费满10个月的月份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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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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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结婚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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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需在用人单位连续参保期间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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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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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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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身份证、医保卡、结婚证、住院病历、分娩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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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提交生育保险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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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
- 单位负责整理材料并提交至社保机构,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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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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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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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产假工资,则从应发工资中扣除生育津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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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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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需在产后30天内申请分娩津贴,育儿津贴需在产后1个月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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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补贴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枣庄本地规定,确保与政策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