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江西生育津贴新政策,鹰潭市生育津贴的申领对象及流程如下:
一、申领对象
参保女职工本人 (需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未就业配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生育津贴仍由参保女职工本人申领。
二、申领条件
需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的法定条件,具体包括:
-
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已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
-
生育情形 :符合国家或地方关于生育的认定标准(如生育、流产等)。
三、申领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
必备证件 :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医疗证明 :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等病历资料。
四、申领流程
-
申请 :携带材料向当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
受理 :机构核对材料完整性,不符合条件则一次性告知原因;
-
审核 :通过初审后,材料将进入复审流程,确保合法合规;
-
发放 :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通常在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
五、办理时效
需在 生育后3个月内 完成申领手续,逾期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六、其他注意事项
-
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
-
生育津贴与生育医疗费用合并结算,无需单独申请。
以上信息综合自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及鹰潭市社保部门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