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福建泉州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申领条件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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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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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合规性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违反政策无法申领。
二、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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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若中断缴费未超过3个月且及时补缴,可正常申领生育津贴;若中断超过3个月则无法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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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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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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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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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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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按实际生育天数计算(例如难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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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
- 以职工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其本人工资的70%-100%发放,具体比例由单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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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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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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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明 :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流产或手术需提供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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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登记表 :结婚证(非婚生育需额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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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用于接收津贴发放。
四、申领方式
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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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平台 :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闽政通“医保服务”模块或省网办事大厅“出生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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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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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参加生育保险且满足缴费条件,可申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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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调整 :具体津贴标准以2025年官方文件为准,可能随政策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公开文件及官方指南,确保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