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烟草专卖许可证不订烟失效的时间规定如下:
一、基本失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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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不订烟视为歇业
若自许可证发证之日起6个月内未开展任何烟草专卖业务,烟草专卖局将视同歇业,需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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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不经营视为注销
若连续1年未经营烟草专卖业务,且未通过公告程序恢复营业,许可证将自动注销。
二、特殊注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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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停业满1年
若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满1年,需经过3个月公告期且未恢复营业或办理停业手续,将注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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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停业未恢复
若已申请停业但期满后未办理恢复手续,经3个月公告期后,许可证将注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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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请停业 :需提前7日内向烟草专卖局提交书面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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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营业申请 :停业期满后需重新申请恢复营业,审批机关将重新核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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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四、建议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经营,建议及时与烟草专卖局沟通,办理合法停业或恢复营业手续,避免因证件失效影响经营。若需重新经营,可按流程重新申请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