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黑龙江黑河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申领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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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女职工需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状态正常,单位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含1年);男职工需配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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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条件
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且履行了生育登记、生育医学证明等法定手续。
二、材料要求
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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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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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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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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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生育证明或手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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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证明 :生育津贴计算以参保职工本人终止妊娠之月所在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
三、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参保职工本人月缴费平均工资÷30×规定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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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难产/剖宫产 :妊娠7个月(含)以上享受3个月津贴,难产或剖宫产增加半个月,多胞胎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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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妊娠3个月(含)以上、7个月以下享受1.5个月津贴,3个月以内因病理流产享受1个月津贴。
四、申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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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费用 :需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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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需在手术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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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假期津贴 :需在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领。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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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连续缴费年限以生育时为准,中断缴费需补缴后方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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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若遇政策调整,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黑龙江社保部门及权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