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浙江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宁波社保缴费标准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一、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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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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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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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2025年1月起执行全省统一值3579元
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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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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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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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原医疗保险中的0.5%划入生育保险,现并入医疗保险
三、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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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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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0.5%
四、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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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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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0%(完全由单位承担)
五、其他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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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0.5%,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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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1%,个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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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0.7%,个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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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单位5%-12%,个人5%-12%(具体比例由单位自主确定)
六、缴费基数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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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2025年宁波执行35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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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的缴费比例调整为16%、8%
七、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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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部分直接划入个人账户,不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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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通常与职工工资挂钩,但上下限由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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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可能面临处罚并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以上信息综合自浙江省及宁波市官方渠道,建议通过当地社保部门或官方APP(如“新社通”)查询最新缴费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