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在宁波的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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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事先办理备案手续的宁波参保人员在省异地联网定点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可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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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参保人员跨省异地住院就医可以直接结算需同时符合以下二个条件,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可以直接结算:
- 应为外来城市所在地,参保人员(具体根据当地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进程,参保地应已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
- 因各种原因需要在宁波市治疗的(具体根据参保地的异地就医政策条件),且事先办理外省异地居住(工作)或转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即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已有该参保人员备案数据,办理手续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浙江省外医保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仅限住院费用,门诊就医医疗费仍按原渠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