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生育津贴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申请截止日期为 2025年12月31日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申请时间范围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内申请办理,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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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即使未满180天也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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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保职工需设置12个月等待期,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申请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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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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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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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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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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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卡(难产需额外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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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职工可自行向医保部门申请,但需提供完整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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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政策。
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影响津贴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