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胶凝材料总量为计算基数
膨胀剂掺量8%通常是以胶凝材料(如水泥)的总量为计算基数的。具体说明如下:
-
计算基准
膨胀剂掺量8%表示膨胀剂的质量占胶凝材料总质量的8%。例如,若胶凝材料总质量为100kg,则需添加8kg膨胀剂。
-
实际应用调整
-
具体掺量需根据混凝土设计强度、尺寸及使用要求调整,不同标准规范(如GBJ50119)对限制膨胀率试验有明确要求。
-
试验方法需通过《混凝土膨胀剂应用技术规范》中的限制膨胀率试验确定,确保满足工程设计的膨胀率指标。
-
-
局限性说明
-
8%掺量是经验值,实际工程中需结合材料特性调整。例如,C20混凝土中膨胀剂用量不足20kg/m³,而C60混凝土需40~50kg/m³。
-
部分地区因碱含量限制(≤0.75%)或工程需求,可能将掺量限定为≤8%,但需注意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的膨胀剂用量差异。
-
-
补充说明
- UEA类膨胀剂常用掺量8%~12%,主要用于补偿收缩;HEA类膨胀剂掺量6%~8%,主要用于防止开裂。
8%掺量是一个参考值,实际应用需通过试验验证并调整,以确保混凝土性能满足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