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80天
根据河北省关于生育津贴申请的相关政策规定,2025年生育津贴的申请截止日期如下:
一、申请时间范围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内申请办理。具体以分娩后手术或生产开始时间为准,部分地区可能对计算起始时间有细微差异。
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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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要求 :需满足参保期间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含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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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时效 :需在分娩当月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津贴按月发放至生育津贴申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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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政策 :对晚婚、晚育女职工,部分地区可能延长申领期限,需关注当地最新政策。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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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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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手术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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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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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等)。
建议 :建议生育女职工在分娩后尽早联系单位办理申报手续,避免因材料准备或政策变动影响申领。若对当地政策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