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苏省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领取对象和流程如下:
一、领取对象
生育津贴的领取对象为 参保女职工本人 ,而非用人单位。这一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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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且职工或未就业配偶需在生育、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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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生育津贴需在生育(或手术后出院)次月15日前申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领取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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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表》(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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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或手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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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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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
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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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次月1日至10日期间,将材料提交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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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直接转入用人单位账户,由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发放给职工个人。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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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江苏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例如南通、连云港等地对申请时间有5个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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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 :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与津贴合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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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影响 :符合条件但逾期未申领的,将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建议职工生育后及时与单位沟通,确保材料齐全并按时申领,避免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