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北省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申领流程已进一步优化为“线上自动申报”,具体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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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在河北省参加生育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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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要求 :女职工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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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如《生育服务证》或《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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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 :医院住院费明细、出院小结、生育医学证明等。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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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自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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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生育信息上传至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生育津贴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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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需在次月5日前登录“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单位网厅”,确认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情况后,将申报信息上传至医保经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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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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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实现自动申报,女职工可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在“零星报销申报”模块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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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廊坊)支持线下办理,需携带相关材料至单位经办人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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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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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需在生育后次月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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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报需在生育后1年内提交材料。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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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参保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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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时需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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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将直接划入参保单位账户,单位需按月发放给职工。
以上流程综合了2023-2025年河北省生育保险政策调整内容,具体操作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