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85%
广州城乡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群、医疗机构等级及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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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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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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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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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及在校生:基层80%,转诊后30日内其他机构50%,未转诊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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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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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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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定点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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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最高支付50元,超出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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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 需符合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目录,具体比例未明确提及,但通常低于普通门诊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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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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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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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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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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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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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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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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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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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别人员(如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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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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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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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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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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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未成年人及在校生1000元/月,其他居民6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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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设有最高支付限额(如一级500元、二级1000元、三级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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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 精神病患者在本市指定医疗机构治疗不设检验检查费最高支付限额
以上比例及限额以广州市最新医保政策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年度调整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