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信息,贵州毕节市关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标准及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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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执行标准
截至2017年,毕节市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50元/人·月、二级重度残疾人按40元/人·月发放护理补贴。但该信息为2017年数据,距今已超过7年,实际发放标准可能已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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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统一标准
贵州省曾规定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整。该标准适用于全省,包括毕节市,但具体执行中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有所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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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补贴金额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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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省级标准执行,2025年一级重度残疾人每月补贴约为50元(600元/年 ÷ 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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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毕节市延续执行本地标准(需核实2025年是否调整),则一级重度残疾人每月补贴仍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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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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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毕节市官方渠道(如民政部门网站或热线)查询2025年最新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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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护理补贴不与低保等社会救助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