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关于外地户籍人员退休的相关政策,外省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广州退休并领取养老金: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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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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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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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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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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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15年 ,其中至少10年需在广州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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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2014年1月1日前参保,需累计缴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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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保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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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参保地为广州 :需在广州累计缴纳社保满10年,且为退休时的最后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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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 若在广州参保年限不足10年,但其他地区累计缴费满15年,需提供广州市人社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缴费年限计算表》。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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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保年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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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在50周岁前、女性需在40周岁前在广州参保,否则将建立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影响退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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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过年龄后参保,需缴费满15年才能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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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 :
- 退休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计算依据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广州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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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保待遇 :
- 医疗保险需累计缴满15年且退休后3个月生效,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等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四、办理流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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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身份证、户口本、养老保险手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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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 :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机构提交材料并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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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领取 :审核通过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及社保待遇。
若条件满足,外地户籍人员可按广州标准领取养老金;若不符合,需根据户籍地或最后参保地政策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