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管理涉及多个层级的监管部门,具体管辖范围如下:
一、主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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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部门
医院由所在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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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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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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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医疗机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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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事业单位
卫生行政部门下设各类事业单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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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局(所):负责医疗机构的行政执法、执业医师管理、医疗事故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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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传染病、慢性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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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负责妇幼保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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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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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 :监管医疗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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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 :负责医疗机构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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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 :监督医疗机构的环保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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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 :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医院内部管理结构
医院内部实行分级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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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院行政和业务领导,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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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执行部门:包括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等,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总结
医院的管理是分级分部门协同合作的体系,卫生行政部门为核心监管部门,其他部门依据职能分工共同维护医疗秩序和公共健康。